洗手消毒设施要求
1.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,其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。
2.洗手池的材质为不透水材料,结构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。
3.洗手消毒设施旁设有相应的清洗、消毒用品和干手设施,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。
设施设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
1.根据加工食品的品种,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、消毒、保洁设施
2.采用有效的物理消毒或化学消毒方法
3.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:采用化学消毒的,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或容器。采用热力消毒的,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或容器。各类水池或容器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。
4.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,容器清洗消毒水池专用,与食品原料、5.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,容器清洗水池分开。
6.设专供存放消毒后工用具的保洁设施,标记明显,易于清洁。
7.清洗,消毒,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。
通风排烟、采光照明设施要求
1.食品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。产生油烟或大量蒸汽的设备上部,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,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。
2.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罩。
3.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。
4.安装在食品暴露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罩。冷冻(藏)库房使用防爆灯。
以上引自
《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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